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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各系开展2023-2024-2学期 “互听互评”教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0 浏览:

各系、各老师:

根据《温州大学教育学院互听互评教研活动实施方案》,本学期第二轮开始,规定每个系在每个学期安排了“互听互评”的教研活动,制定互听互评教研活动计划表,做好听课,评课教研活动记录。

一、开课对象

学院在岗专任教师每2年开设1次公开课;其中,校级教学名师、校级教学新秀、教师教学竞赛获奖教师在荣誉期内每年开课1次;没有高校从教经验的教师入职后2年内每学期开课1次;有高校从教经验的教师入职后2年内开课2次。优秀汇报课:采用主动报名方式确定院级汇报课名单(已开不再安排),通过多维度打造优秀汇报课,安排近3年新入职教师参与教研活动,经专家评审确认,学院颁发优秀汇报课证书。(备注:近3年是指2021年2月-2024年2月)

二、开课类型

开课类型有教学示范课、教学汇报课、教学交流课三种形式。各系每学期安排1-2节教学示范课(包括优秀汇报课),优先安排教改项目观摩课、教学名师示范课、教学新秀示范课、教学竞赛获奖教师示范课,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示范课、课程思政示范课、优秀汇报课等,完成开课后由学院报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新教师入职后每学期面向系内开1次教学汇报课,完成开课后报学院教务科备案;凡符合开课对象范围的教师(除示范课和汇报课开课对象外)均按照要求轮流面向系内开教学交流课,由各系自行组织教研活动

三、听课要求

每学期教学专任督导听课不少于12节,其他学院教学督导听课不少于4节;学院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节,分管教学副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其它学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节。每学期系主任、副主任、系支部书记听课次数不少于4节;每位教师听课2节;参加学校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新教师听课节数按照学校《温州大学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实施办法》文件要求执行。

、材料提交

各系负责人请在6周(4月3日前)把系内教学交流课听课安排表(本学期与近二年)、教学汇报课(在备注栏注明优秀汇报课)与教学示范课安排表(注:课后研讨主持人由系确定、至少安排3位教师听课;开课时间要避开放假与见习时间)交给教务科。教师提交听课记录一律登录“我的温大”APP中的“督导系统”完成操作,注意听课类型与课程评价表的选择,不再收纸质听课本。在本学期16周(6月14日)前完成听课任务,材料由各系科研助理汇总后交给教务科何老师(联系电话:665189)。

注意事项:所有开课安排时间在8-16周内。

 附件1:XXX系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育学院教学交流课听课安排表.xls

 附件2:2023-2024-2学期教育学院教学汇报课安排表.xls

 附件3:教育学院校(院)级教学示范课开课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4:温州大学教育学院教学交流课研讨记录表.doc

 附件5:温州大学教育学院教学汇报课研讨记录表.doc

 附件6:温州大学教学示范课研讨记录表.doc

 附件7:行政〔2022〕13号关于印发《温州大学教育学院互听互评教研活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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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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