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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1学期教育学院“互听互评”教研活动安排与教师听课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9 浏览:

各老师:

根据《温州大学教育学院互听互评教研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各系已排好互听互评的教学示范课教学汇报课教学交流课的开课教师与听课教师进行汇总(附件:1公示,从第7开始,全院开展听课评课教研活动。规定每学期专任学院督导听课不少于12节,其他兼职督导听课不少于4节;学院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节,分管教学副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其学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节,系主任、副主任、系支部书记听课次数不少于4节;每位教师听课不少于2节;参加学校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新教师听课节数按照学校《温州大学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实施办法》文件要求执行。

教师按排定的时间参与听评课,也可直接参与本系或跨系听评课活动来完成听课任务,教师提交听课记录一律登录“我的温大”APP中的“督导系统”完成操作,注意选择听课类型与课程评价表,在本学期161229前完成不再收纸质听课本,参加课后教研活动的教师应当场签到

      附件 1:(汇总)2023-2024-1学期教育学院“互听互评”安排表.xlsx



                                        教育学院  

                                    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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