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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

关于申报2012年上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02 浏览: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师〔2010〕175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精神及浙教办师〔2011〕81号文件要求,温州大学教师教育建设基地将开始对于明年上半年的省培项目进行申报工作,现就培训项目申报及专业发展培训制度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2011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二、 培训项目范围及开班时间:
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是为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教学技能等而组织举办的非学历培训,是涵盖中小学各学段、各学科、各教师岗位及校长需求的项目,此次申报以短期项目(一周以内集中培训)和90学时(两周集中培训)项目为主,一人可以申报多项。申报项目开班时间为2012年3月1日至7月31日。
三、培训项目申报要求:
1.要求老师在申报培训项目前,认真学习《若干规定》及省教育厅领导的有关讲话精神,全面理解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主要内容。各位老师要在深入调研中小学教师培训需求的基础上,根据《若干规定》及《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指南》的精神和要求,认真研制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申报项目。
2.各位老师要以保证质量、凸显特色为原则,精心编制培训方案。短期培训要面向当前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难点、热点和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提高针对性。培训方案应包括培训目标、课程和师资安排、内容和方法、时间与地点、收费标准等。
3.各位老师要本着勤俭节约、注重实效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培训经费预算,确定培训收费标准(包括业务费、公务费、资料费、实践活动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六项内容)。培训收费标准以200元/人/天为准(含以上费用)。
4.培训项目申报。培训项目申报与审核工作,坚持自愿、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各位老师申报的每个培训项目,均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书》(附件1),于11月15日之前发到邮箱:78993308@qq.com,发送时请注明:学院+姓名+项目名称
四、培训项目申报解释:
项目申报有关解释工作由教师教育学院继续教育科负责,联系人:林鹣鹣 李黎怡 (手机:666967 655657 ;QQ:78993308)
温州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书(12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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