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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发布日期:2020-05-12 浏览:

为加强管理,确保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完成,使复试录取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省考试院、温州大学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工作需要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工作小组,下设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小组、专业复试考核小组、网络远程复试技术支持小组、纪检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技术支持、纪检监督工作。

二、复试及调剂原则

(一)分数线要求

招生学院复试分数线(包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不得低于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原则

1.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志愿的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

2.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可除外)。

3. 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学术型: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教育学一级学科或心理学一级学科所属的各类专业。我院教育技术学专业同时接收第一志愿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所属各类专业的调剂考生。

5.专业型:学术型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教育学一级学科或心理学一级学科所属的各类专业。专业型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教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我院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同时接收第一志愿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所属各类专业的调剂考生。

三、复试比例

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生源复试比例不足时,先进行一志愿复试,第一志愿录取不足时,再进行调剂。

四、复试内容和成绩计算办法

(一)复试形式

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软件平台使用“钉钉”和“ZOOM”,复试时采用“钉钉+ZOOM”的双机位模式。

(二)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试总成绩100分,其中专业知识考核占30%,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占6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10%。以上内容均纳入网络远程复试环节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课考核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考生随机抽题、面试中口答的形式进行测试。满分3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

2.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主要考核考生的基础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创新能力,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问题。按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45分)五级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对每个复试考生当场独立打出成绩,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他成绩平均后作为该考生的复试成绩(百分制)对少数不具备研究生培养素质和潜力的考生应写出详尽评语,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成绩记为不及格。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我院组织专业教师进行测试。考核总分10分,直接计入复试总成绩。

4.每位考生网络远程复试时间为15-20分钟。复试过程中,由秘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书面记录,记录表由全体小组成员签字,全程录音录像。

5. 同等学力考生由各学院组织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方式为线上笔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加试课程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对跨门类、专业调剂考生的复试也需从严掌握,是否加试本专业笔试科目由各专业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实际情况确定,加试方式同同等学力考生。

(三)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总分相同时,复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若再相同,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分数高者排名优先;若再相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规定,坚持“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把研究生招生入口关。

2.学院教育学学术学位硕士点采取二级学科分类招生的办法,所设二级学科分别为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高等教育学、学前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学院教育硕士下设心理健康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同样采用分专业招生的办法。

2.复试前,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思想政治鉴定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不予录取情况

有下列几种情况中之一的考生,属不合格,不予录取: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及格(低于60分);

4.体检不合格;

5.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

6.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信息公开与咨询方式

(一)信息公开网址

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b.wzu.edu.cn/zsw/

(二)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77-86680938

咨询邮箱: jyxy@wzu.edu.cn

(三)纪检监督

学院所有参加招生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学院纪检工作小组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过程监督。

监督电话: 0577-86680939

七、时间安排

第一志愿复试时间为5月16日,调剂复试在调剂系统开通后(5月20日)进行,学院在复试前一周内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并将复试相关事宜通知考生。

八、复试科目

专业课考核、同等学力加试的考试科目及范围按《温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执行。

九、其他说明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核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2)准考证

(3)学历学籍证明

①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复试材料

(1)大学成绩单(须是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加盖公章)、学生证(应届毕业生)

(2)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

(3)科研论文、科研活动、工作业绩、专业技能等相关证书、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

3.思想政治考核表、思想政治品德和学术诚信承诺书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二)诚信考试

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教育学院

2020年5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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