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9-26 浏览:
各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与导向作用,表彰先进,树立典范,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及《温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奖励标准
1.参评范围:具有中国国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二、参评条件及成果认定
1.参评条件:详见《温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
2.成果认定时间:本次用于申报的成果取得时间为申请人研究生入学至2025年8月31日,且第一署名单位需为温州大学。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凡在之前申请国奖中使用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三.奖励名额
1.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给我校2025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博士研究生为3名,硕士研究生为118名。学校根据各学院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在读硕博研究生数,进行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我院今年共9个名额。
四、教育学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流程
1.时间节点:
(1)即日起开始报名工作,申请者本人如实填写《温州大学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填写附件4:温州大学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新)。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392998781@qq.com,邮件主题标明“教育学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XXX”,纸质版材料交到瓯6-204王老师处,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9日16:00前。
(2)后续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召开国家奖学金公开答辩会,以《温州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为依据,由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就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科学研究等情况现场公开答辩。答辩完成后,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对每位答辩者进行无记名投票,并按照票数高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公示名单。
(3)公布学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有异议者可在学院公示阶段提出申诉;
(4)公示无异议后,将《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及全部申请材料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2. 补充说明:
(1)成果截止时间:2025年8月31日,单位:温州大学,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使用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2)附件3申请审批表中,罗列核心奖项、重要奖项即可,校级以下请勿列入
(3)附件4汇总表请务必按照通知的版本来填写,成果及荣誉按论文、专利、竞赛、项目、其他,共五类依次分类整理,每类成果内容级别由高到低填写
(4)论文需有全文、封面、级别证明(如图书馆证明、人文社科、自然科技处认定期刊等)复印件,文章未见刊请勿列入;获奖证书需要复印件
(5)综合成绩排名是总和综测排名,切勿填成智育排名
(6)每个候选人证明材料的顺序请和汇总表的顺序保持一致,方便审查。如无对应纸质证明材料,相应成果审核直接删除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77-86599689
温州大学教育学院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