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10-09 浏览:
各班级、各同学: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5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以及《温州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费减免等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2024-2025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省政府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三、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基本条件:
申请省政府奖学金的,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1、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公选课除外);学习成绩是指学业成绩,不是智育成绩。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量化标准范围的,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破格当选名单由学校团委、创业学院提供,直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名单见附件1。
5、其他事项
所有评选条件依照《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温大行政〔2019〕152号)。
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1、学院发布评定通知
学院发布通知后各个班级需在班级内进行广泛告知,并通知符合要求的同学参评。
2、班级推荐当选和联评学生
建议拟当选学生和联评学生需为班级范围内学业成绩和综合成绩相加最优秀的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成绩相加排名相等时,建议优先推荐学习成绩更优的学生。
3、拟当选和拟联评学生填写材料:
各班级名额范围内和直接当选的拟推荐省政府奖学金候选人,请填写:
(1)电子版 《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名为班级+姓名+申请表。
(2)电子版《2024-2025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附件3,里面有样表,要参考样表进行填写,注意:一定不要变动表格的格式),命名为班级+姓名+备案表。
联评范围内的学生,请填写:
(1)电子版 《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命名为班级+姓名+申请表。
(2)电子版《2024-2025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附件3,里面有样表,要参考样表进行填写,注意:一定不要变动表格的格式),命名为班级+姓名+备案表。
(3)《省政府奖学金业绩佐证材料汇总》(附件4,命名为班级+姓名+材料汇总)
(4)《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学习业绩汇总表》(附件5,命名为班级+姓名+业绩汇总表)
注意:成果限填24-25学年成果,即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在温大就读期间获得的荣誉和成果,表格请勿自行添加单元格,请勿插入新增页。
3、各班级名额请见附件6《各班级直接推荐、联评名额》,各班级生活委员请于10月13日下午16:30前,整理申请表与汇总好班级附件3、6后,以班级为单位文件压缩后,本科发至3049491582qq.com,专科发至3493702582@qq.com,文件命名为“班级+2025省政府奖学金”(直接推荐学生和联评学生分开两个文件夹),逾期不予受理。
4、完成评审后,由评审小组对候选人进行材料审核,后续进行公示并上报学校。
教育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小组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