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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欧洲网:“浙里花开 普法先行” 温大家庭教育研究院开展法制宣传

发布日期:2023-06-06 浏览: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教育好儿童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其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挥职能作用,配合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6月1日是儿童节,在这个特殊的日子,温州市鹿城区委政法委联合鹿城区检察院等单位,举办“浙里花开,普法先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关工委、区法学会等单位公职人员及区检察院、区司法局邀请的未成年人监护人、社区矫正对象保证人共同参与了本次活动,以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温州大学教育学院教育系支部书记、温州大学家庭教育研究院巾帼文明岗负责人、温州大学家庭家教家风讲师团团长、浙江省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温州市家庭教育学会副会长、温州市家庭和谐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周奇教授受邀为全体人员做《爱孩子的学问》的家庭教育指导讲座。

在父母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在爱与关怀中依然会产生一些教养失当问题。周老师指出,人莫不爱其子孙,孩子是全家人的希望,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但爱不是个简单的问题,爱孩子是有学问的。父母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爱孩子需要要关心了解孩子、尊重信任孩子、宽容理解孩子、严格要求孩子。教育孩子,最重要的是走进他们的心灵世界,倾听他们的心声,与他们共同成长。这就要求父母自我教育、自我成长、以身作则;具有同理心,尝试站在孩子的角度和位置上,设身处地地理解孩子的内心感受及内心世界,善于积极倾听,加强亲子良性互动。

在讲座中,周老师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条例,指出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多方合作,共同呵护;着重强调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周奇教授以耳熟能详的家庭教育实践案例,启发家长好的家庭教育是爱在内心、爱在情理、爱在平等。身为家长,我们要做孩子的人生引路人,要给予孩子满心关怀、满心祝福、满心温暖,让孩子健康、幸福成长。

最后,周奇教授在讲座中特别提醒:爱是家庭教育的基础,也是家庭教育的手段。在教育孩子时,父母尊重孩子的想法、理解孩子的行为、呵护孩子的身心。同时父母需要言传和身教相结合;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把握分寸,做到严爱结合。只有理智施爱才能教育好孩子,才是真正地对孩子负责,才能点亮孩子的未来。周老师以其幽默风趣的语言,真实的案例,让现场听众内心产生强烈共鸣,获得一致好评,真切体会到父母肩上的教育职责。

家庭教育爱先行,巾帼奋进新时代。一直以来,温州大学家庭教育研究院巾帼文明岗在树立良好家风、建立和谐亲子关系、推进家校社合作等方面不断努力。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给所有的儿童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让他们健康、快乐、幸福地成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相关链接:http://www.peopledaily.eu/zgxw/20230605_98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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