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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青马学子领读团” | 维护宪法权威 弘扬宪法精神

发布日期:2021-10-27 浏览:


许列萍,来自教育学院17小教1班,现任温州大学教育学院团委学生会副书记、班级组织委员、校史馆讲解员。

座右铭: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那就开开心心过好每一天。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在习近平总书记心中,宪法始终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他多次强调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指出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以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2019年12月1日至7日是我国第二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宪法宣传周”采用了主场活动加分设主题日形式进行。从12月1日至7日,分别由不同的中央国家机关牵头负责,安排了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七个主题日。12月4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宣部、司法部共同召开“国家宪法日”座谈会,通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各地方、各部门媒体策划组织了鲜明特色、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整体联动。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全国各地教育系统开展了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宪法宣传,掀起了学习宣传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的热潮。各地组织了相关主题宣传教育、“五法”普法知识竞赛、“我与宪法”微视频制作、宪法日晨读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坚定了我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要更加坚定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坚定宪法自信、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学习宪法、尊崇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更好发挥宪法作为根本法的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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