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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温州大学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3 浏览:

 

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浙教师〔2022〕17号)和《温州大学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办法》(以上文件详见附件1)的精神,2022年起我校部分师范类专业学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2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免考国家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经“温州大学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于2022年4月底前开展本学期温州大学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以下简称“校考”)。现将考核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根据附件1-3文件精神,我校2018级师范专业本科学生可报名参加本次考核。

二、申请学段和学科

(一)根据所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师范生按照《温州大学各师范类专业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段与任教学科对应表》(附件2)申请任教学段及学科,每名师范生只能申请一个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

(二)如要申请上述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以外的教师资格,师范生需要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根据自愿原则,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师范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考核内容与方式

校考包含培养过程性考核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和合格要求

考核项目

合格要求

思想品德与师德素养

要求师范生具有家国情怀,乐于从教,热爱教育事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高度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

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

每位师范生须完成不少于20学时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网址:https://www-moe-gov-cn.webvpn.wzu.edu.cn/s78/A10/gongzuo/ztzl_jsjymfkc)的学习。

相关课程的学业考核

全面考核师范生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师教育类课程和本专业核心(基础)课程的学习情况,要求全部达到及格以上。

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

学校根据《温州大学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管理办法》组织考核,每位师范生必须通过考核。

教育实践

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和教育研习,每位师范生要完成教育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各环节成绩要求达到合格以上。

(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和合格要求

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包含笔试和面试。

1.笔试

参照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学校进行“温州大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的笔试,分“幼儿园”、“小学”、“中学”三个学段。其中“幼儿园”和“小学”的笔试时间150分钟;“中学”分专业进行,笔试时间180分钟。每个学段的笔试总分150分,90分为合格线。具体参考附件6笔试大纲。

2.面试

面试参照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由师范生所在学院根据师范生报名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组织考核详细考核内容与要求见下表:

面试项目

要求

备注

结构化面试

20%)

根据抽取的试题,考生先进行5分钟的准备,然后在评委面前作出回答,回答时间不超过3分钟。

每位考生考前5分钟抽取结构化面试试题,进行封闭式准备。

模拟上课·板书

80%)

根据教学设计内容要求进行模拟上课,同时在黑板(或白板)上展示板书,一般不超过10分钟。

提前公布试题,考生可以在开放的环境中进行准备。

四、考核程序

(一)学生报名(4月6日-8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师范生于4月5日前填写“温州大学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表”(附件4)向各班班长报名,请各班级汇总好,于4月6日上午12:00前填写“温州大学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5),将所有学生附件4和班级汇总的附件5打包发送电子版至学院教务科邮箱523529905@qq.com;学院审核后统一报送学校。请各班务必统一信息后上报,学院教务科联系人陈老师:86680720。

符合免试资格的师范生也必须按规定完成报名。免试条件详见附件1-3第十条。

(二)组织考核

1.培养过程性考核(4月11日-15日)

培养过程性考核由各学院负责实施。考生填写“温州大学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培养过程性考核登记表”(附件3),经各有关部门鉴定后交学院留存备查。培养过程性考核结束后,请各学院于4月15日上午11:00前将不合格的考生名单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2.教师职业能力测试(4月29日前)

笔试时间暂定为4月27日下午,具体考试安排在考试前两天通知。面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请各学院于4月29日上午11:00前将面试不合格的名单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学校审核(5月13日前)

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

(四)信息报送(5月18日前)

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师范生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给浙江省教育厅,并由省教育厅进行审核。

(五)颁发证书(6月中上旬)

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并报送教育部备案后的师范生,由学校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五、关于疫情防控的特别说明

新冠疫情期间所有报名参加校考的师范生必须遵守温州市及学校的相关防疫政策。校考期间不在温、不在校的考生,返校前必须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前报批,并请时刻关注《温州市对国内重点地区来温返温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该措施可能每天会更新),自行确定返校时间,请尽量提前返校,在返校途中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根据温州市防疫有关规定,“温州市对国内重点地区来温返温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分几种情况:14+7、7+7、3+11、2+14。举例:14+7表示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如果某考生来自这类地区,那么要参加4月27日笔试就需要4月6日申请返校;2+14表示随时可以申请返校,但需要核验2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日常健康监测)。任何因为违反防疫规定而错过校考的,学校不予组织补考,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全部附件.zip

温州大学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教育学院

2022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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