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温州大学教育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公告 > 正文
教育人物
教院年鉴
学院要闻
媒体视野
学术动态
廉政微课
教院掠影
学生公告
系所新闻
班级新闻
学生风采
视频专区
信息公开
教院荣誉
人才招聘
下载中心

学院首页

【资助申报】教育学院关于申请2021-2022学年学费减免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31 浏览:

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以及《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附件1)等文件精神,现就2021-2022学年申请学费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低年级(大一、大二)学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

2、本学年认定为生活保障型的学生;

3、城镇低保家庭、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和列入农村五保户的学生,以及处于家庭所在地低保标准边缘的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其他优抚家庭子女必须提供相关证明,附件1

4、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6、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获得的其他奖学金、助学金资助,还无法解决学费问题

7、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学费减免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已享受过国家励志奖学金、青山助学金等高额奖助学金的不再受理

二、减免标准

1、学费减免分为两档,一档学费减免标准为本学年所需缴纳学费的1/2二档学费减免标准为本学年所需缴费学费的1/3。学校每学年第一学期评审一次,具体名额酌情而定。

三、评审流程

(一)学生申请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13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本科生学费减免申请表》、《 温州大学学费减免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2、3)。纸质表格由申请人113日下午1130前统一交至学院学工办办公室,地址大活A201,电子版由申请人统一发送至邮箱(wzujyzizhu@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班级+姓名+学费减免申请逾期不受理

(二)学院审核

学院学工委审核申请人材料,确定推荐到学校参加审核在学院网站进行脱敏公示,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报送到学校学生工作部复审。

(三)学校审核和奖金发放

学校收到学院推荐的申请材料后,再次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安排进行学费减免。

   四、未尽事宜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学工办薛老师,电话86593923


  学费减免附件.zip

 

教育学院学工办

2021年10月31


返回顶部
返回上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