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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申报】【转】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4 浏览:


各班级、各同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认真做好我校本学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前期准备

1、认真落实《温州大学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和征信知识宣传教育有关工作安排表》(附件1)各项工作。

2、严格把关,防止学生将国家助学贷款挪作他用。

3、悉心指导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材料(附件2),有关资料从学工在线网站下载或复印。

4、布置学生完成《家长还款承诺书》(附件4),要确保每位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家长知道该生办理助学贷款事宜。

   二、现场办理

1、现场办理的时间暂定在12月15日(下午),具体另行通知。届时学院合理安排学生到指定现场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时间。

2、电子版《温州大学2021-2022学年学生校园地助学贷款名单统计表》暂不需要填写,请拟申请人于12月7日16:00前点击链接http://x8m4lexdn0s2iwrc.mikecrm.com/tpmr1cB进行申报

3、学院在学生现场办理贷款前进行《温州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征信知识宣传手册》(附件10)相关知识点学习并完成考试,不达标者不予办理,考试时间待定。

   三、其他说明

1、合同一式两份(由学院到学工部领取),合同封面上的填写项目空着,所有表格项目严格参照附件材料中的样表填写(参照填写模板)。

2、认真审核学生材料,尤其是基本信息。

3、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二门功课不及格的(含二门)不予受理(补考及格的算及格)(不含选修)。

4、《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市分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7)内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区工作部)意见将在国家助学贷款办理现场签署。

                                                                                  

    附件.zip 


教育学院学工办      

教育学院团委·学生会资助部

                   2021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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