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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大学学生科研课题(发展型资助专项课题、普惠型学生科研课题)2023年度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4 浏览:



各位同学:

温州大学学生科研课题(发展型资助专项课题、普惠型学生科研课题)2023年度项目(附件1)结题验收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项目申请结题时,科研成果应达到以下要求(需符合至少一项):

1)围绕课题研究至少发表论文1篇,其中公开发表论文,立项学生必须是第一作者。发明制作类科研成果,可以围绕课题研究进行一项专利申报,如申报发明专利,需有申请或授权相关证明,立项学生必须排名第一;如申报其它专利,需有授权证明,立项学生必须排名第一。

2)申请课题相关项目参加校级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奖(个人名义获奖不算)。

3)理工科项目获得企事业单位横向课题资助;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调研报告获得相关政府部门采纳或主要领导批示。

4)经项目专家委员会认可的其他形式成果。


2、课题成果仅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即可。如公开发表文章请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的电子版;取得专利请提供专利申请或授权证书的电子版;成果被采用、转载、获奖证书、应用证明等请提供相关电子版;网站建设、软件开发、产品制作等实践操作类的项目请整理成可读取的电子版本,并附文字说明;撰写论文但未公开发表的,需参照论文格式(附件2)进行修改。

二、注意事项

1、结题申报书中所需签名盖章部分均扫描图片插入即可(包括课题负责人、指导老师)。

2、结题更换课题负责人或团队成员的,需交《温州大学学生科研课题项目负责人和成员信息更换申请表》(附件5),盖章部分扫描图片插入即可。但请在极有必要更换成员的情况下使用。

3、更换立项课题,以放弃课题处理。未经校团委审批随意终止课题研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以无故放弃处理,并影响学院下一年可立项项目数。

4、课题科研成果达到结题要求第一项的,予以结题并全额下拨课题经费;课题科研成果达到其他结题要求的,予以结题,但课题经费由专家研判后酌情下拨(主要依据课题成果质量)。

三、材料提交

以项目为单位统一于2024年4月15日中午12:00前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本,发送至对应联系人的微信:

1、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以“发展型/普惠型+学院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重命名,例如“发展型/普惠型+教育学院2023kx001+项目名称”。每个文件夹中包含温州大学学生科研课题结题申报书(附件4)及课题研究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2、温州大学2023年学生科研立项课题结题汇总表(附件3)



联系人:马同学   手机:18258021823(普惠型)

        欧阳同学 手机:19323777521(发展型)




附件1:温州大学2023年学生科研课题(发展型资助专项课题、普惠型学生科研课题)立项名单

附件2:学生科研结题论文格式

附件3:温州大学2023年学生科研立项课题结题汇总表

附件4:温州大学学生科研课题结题申报书

附件5:温州大学学生科研课题项目负责人和成员信息更换申请表


教育学院团委,教育学院学生会科创部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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