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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公示】关于教育学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17 浏览:

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浙教财〔202015号)、《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温大行政〔2019152号)、《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材料审核等环节,经学院学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教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附件1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2025917日至923日。

2. 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限内,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班级反映问题的应通过班级评议小组讨论。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 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86689002


202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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