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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2019-2020-1学期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培养对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09 浏览:

各团支部、学生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建促团建工作,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积极为党组织输送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培养对象,现决定面向教育学院17、18级共青团员开展推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教育学院17、18级共青团员

二、推选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

2.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的基本知识与基本理论》课程结业;

3.在校期间有学生工作经历且有志愿者服务经历;

4.上学期没有挂科,智育成绩在班级60%以内;

5.寝室整体氛围良好,寝室成员关系融洽;

6.教学区和公寓区无违纪、违规记录。

三、推选名额

根据各班总人数情况,按比例推选,20人以下班级每班1名;21-45人班级每班3名;46-65人班级每班4名。(具体名额见附件1)。

四、推选时间和程序

1.推荐时间:10月8日—10月15日

2.推荐程序:

各班团支部必须召开团员大会,尽可能邀请班主任、辅导员。团支书主持,班长宣读推选的条件,在推选过程中,团支书需填写本次推选会的会议记录(见附件6),会议结束上交给对应支部联系人(附件5)。在所有符合推选条件的团员中,全班团员同学(必须有班级总人数的3/4以上的同学参与投票,才可认定为有效投票)投票推选,被推选者需要获得参加投票人数2/3以上的选票为有效推选。

学校、学院各学生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应以民主投票形式,在主管老师的指导下进行。

各团支部以及各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推选,严格依据有关细则执行,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永久取消其推选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五、相关工作说明

1.当选者:按要求填写附件2《温州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审批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统一命名为班级+名字,并交给团支书。

2.团支书:按要求填写附件3《温州大学教育学院团支部推优汇总表》,并于2019年10月16日前将相关表格(即附件2、附件3以及会议记录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交到对应支部负责人处(附件5)。

3.各学生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党员大会),对本次推优人选进行充分讨论,研究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填写附件4《温州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报学院党委备案。附件4请于10月16日之前发送给党服学院党服电子邮箱jsjydj@163.com


中共温州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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