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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教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发布日期:2023-04-03 浏览:

为加强研究生招生复试管理,确保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完成,使复试录取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省考试院、温州大学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分管副院长、硕士点负责人、学科带头人、纪委委员等组成。根据复试工作需要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工作小组,下设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小组、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遴选小组、纪检工作小组及专业复试考核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招生、复试、资格审查、纪检监督工作。

二、复试及调剂原则

(一)分数线要求

复试分数线(包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不得低于我校规定的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原则

1.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5.学术型硕士只接受初试报考学位类型为学术型的考生调剂。

6. 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复试比例

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一志愿生源上线充足时,复试比例不低于1:1.2, 一志愿生源复试比例不足时,先进行一志愿复试,一志愿录取不足时,再进行调剂调剂复试比例不低于1:1.2。

四、复试内容和成绩计算办法

(一)复试形式

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用现场线下形式。

(二)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试总成绩100分,其中专业知识笔试占30%,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占6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10%。以上内容均在我院规定考场内复试环节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课笔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2.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主要考核考生的基础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创新能力,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问题。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试成绩占 60%,按优(95 分)、良(85 分)、中(75 分)、及格(65 分)、不及格(35 分)五级评分计分。复试小组成员对每个复试考生当场独立打出成绩,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他成绩平均后作为该考生的复试成绩(百分制)对少数不具备研究生培养素质和潜力的考生应写出详尽评语,对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考核成绩记为不及格的考生,应写出详尽评语。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我院组织专业教师进行测试。考核总分10分,直接计入复试总成绩。

4.综合面试过程中,由工作秘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书面记录,记录表由全体小组成员签字,全程录音录像。

5.同等学力考生由各学院组织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方式为开卷笔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加试课程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

(三)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总分相同时,复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若再相同,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分数高者排名优先;若再相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若因招生计划追加或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不予录取。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规定,坚持“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把研究生招生入口关。

2.复试前,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思想政治鉴定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按照规定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素质测试。⼼理健康测试采⽤机测形式,测试结果不计⼊总成绩,但作为录取⼯作的重要参考。

(二)不予录取情况

有下列几种情况中之一的考生,属不合格,不予录取: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及格(低于60分);

4.体检不合格;

5.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

6.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信息公开与咨询方式

(一)信息公开网址

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b.wzu.edu.cn/zsw/

(二)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77-86598062,0577-86680868学校

学院电话:0577-86680938

咨询邮箱: jyxy@wzu.edu.cn

(三)纪检监督

学院所有参加招生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学院纪检工作小组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过程监督。

监督电话: 0577-86680939

七、时间安排

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3月30日调剂时间暂定。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进行复试,分列排序。学院提前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并将复试相关事宜通知考生。

八、复试科目

专业课考核、同等学力加试的考试科目及范围按《温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执行。

九、其他说明

(一)资格审查

参加我复试的考生除提供《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张纸上,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温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外,还需提供:

1.《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应届生,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院系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暂未工作的,可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盖章。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或盖红章的复印件,须所在学校(学院)教务部门加盖公章。还需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

3.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若有)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或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4.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具有复试资格的应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携带初试时我校审核盖章的学历、学籍核验扫描件、成绩单方可复试;在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应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复试前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若有科研论文、科研活动证明、工作业绩、专业技能相关等级证书、获奖证明及其它可以证明考生本人能力水平的材料,复试时提交专业复试组。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入伍时间在入学之后)和《退出现役证》。

(二)诚信考试

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本方案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温州大学教育学院

20233月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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