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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

关于申报2013年下半年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20 浏览: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师〔2010175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的精神要求,在往年工作的基础上,温州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基地将开展2013年下半年的省培项目进行申报工作,现就培训项目申报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201362072

二、 申报内容: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是为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教学技能等而组织举办的非学历培训,涵盖中小学(幼儿园)各学段、各学科、各教师岗位及行政(含校长、园长)岗位需求的项目。此次申报,分短期项目(以2-3天的周末培训为宜,2天以上课程需要安排2名(含)以上授课老师,和中长期项目(90学时【即十三天】,原则上理论与实践课时比例为1:1)为主,一人限报3。申报项目开班时间为20139141229

三、申报要求:

1.建议老师在申报培训项目前,认真学习《若干规定》及省教育厅领导的有关讲话精神,全面理解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主要内容。各位老师要在深入调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需求的基础上,根据《若干规定》及《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设计指南》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开发研制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申报项目。

2.各位老师要以凸显特色,确保质量为原则,精心编制培训方案。短期培训要面向当前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中的难点、热点和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提高针对性。长期培训以中学各学科及小学、学前各学科的成熟型教师为主要对象的提高培训为主,方案设计旨在帮助学员突出解决教育教学或科研方面的某些问题。培训方案的框架请参考《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书 2》(附件1)。

3.各位老师要本着勤俭节约、注重实效的原则,科学合理提出相应的经费预算,教师教育学院相关科室会在此基础上予以核算,最终确定培训收费标准(包括业务费、公务费、资料费、实践活动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六项内容)。

4.培训项目申报与审核工作,坚持自愿、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各位老师申报的每个培训项目,均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书 2》(附件1),于72之前发到邮箱:765616580@qq.com,发送时请注明:学院+姓名,多个项目可打包一起发送。

四、培训项目申报解释:

项目申报有关解释工作由教师教育学院继续教育科负责,联系人:陈强龙 (手机:668654 ;办公室电话:88373104

温州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填写-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书 表2(47K)
参考-项目申报书 表2(46.5K)
参考-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32.5K)
参考-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设计指南(459.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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