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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

关于举办温州市“十一·五”期间第四期中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0-19 浏览: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为加强我市中学校长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全国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十一五规划》和《2008-2011年温州市普通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规划》(温教师〔200890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温州市十一五期间第四期中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县(市、区)、市局直属全日制普通中学(含民办)未经资格培训的正、副校长。

二、培训形式

本期培训班继续采用分段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在集中学习阶段进行系统的理论学习,并安排专题讲座和典型案例分析。注重培训的有效性与实践性,安排相应教育考察实践环节,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本期培训班自200910月起至20104月止,为期半年。其中集中学习两次,第一次安排在200911—12上旬,第二次安排在20103月中旬—4月中旬,共300个学时(其中包括理论学习、教育管理实践、考察调研、论文交流和学习总结等)。具体安排由温州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另行通知,培训地点温州大学学院路校区(学院中路276号)。

四、推荐报名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学校认真做好培训对象的推荐报名工作,并填好学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于1025日前传真至温州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继续教育科。学员名单经市教育局教师教育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培训单位发培训通知书。温州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继续教育科联系人:林鹣鹣,联系电话:88373049,传真:88373027

附件:温州市“十一·五”期间第四期中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学员报名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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