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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学 团日活动 | 提倡和谐消费 共筑网络安全

发布日期:2021-03-23 浏览:

互联网诈骗有防则安,无防则危。3月15日晚,“315维权知识⼩科普”团日活动在我院B206召开。本次活动邀请到温州大学保卫处副处长钱合激为同学们进行维权知识普及,20学前专8全体同学参与聆听。

活动伊始,钱合激老师以“如何在互联网上购买东西”这一话题引入此次活动的三大板块:消费者权益⽇的起源、315消费者如何进⾏维权、315维权⼩帖⼠。

首先,钱合激老师向同学们详细地介绍了消费者权益日的起源。“3.15”即“国际消费者权益⽇”,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把每年的3⽉15⽇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并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获得产品正确资料、⾃由决定选择以及要求赔偿和要求保障有益的健康环境等权利。关于315消费者如何进⾏维权,他指出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沟通未果,问题仍得不到解决,就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寻求帮助。

交易千万条,防诈第一条,防诈不注意,消费两行泪。钱老师和同学们分享了许多315维权⼩帖,如“7⽇”:产品⾃售出之⽇起7⽇内发⽣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15⽇”:产品⾃售出之⽇起15⽇内发⽣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为⾃开具发票之⽇起计算。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的商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商品。

另外,他还提醒同学们若需消费维权,必须尽可能完整地保留现场,有⾜够的投诉材料作为证据,同时也需要收集或索要经营者的相关信息,以确保能够第⼀时间找到对⽅。若有质量问题的争议最好与商家⼀起到有关部⻔检测鉴定。钱老师结合实例和相关法律条例展开讲解,进一步提高了同学们对个人权益保护和防范意识的重视。

网络安全为学子,网络安全靠学子。此次“315维权知识⼩科普”的团日活动推广普法教育,增进同学们对网络安全知识和网络安全防护技能的了解,加深了同学们的安全和防范意识,让维护消费权益的种子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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