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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27 浏览:

各研究生及研究生导师:

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暂行条例》(温大行政发〔2021〕169号)及《温州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办法》(温大行政发〔2026〕117号)等文件(附件1、2),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切实发挥助研岗位的科研育人功能,引导研究生在实质性参与课题研究的过程中提升创新能力与学术素养,现就本学期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我校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在校研究生(不含延毕)。

二、发放标准

硕士研究生:2024级、2025级硕士研究生助研津贴标准为人文社科类250元/人/月,本学期发放5个月。其中,导师承担部分为人文社科类50元/人/月;学校承担部分为人文社科类200元/人/月;2026级硕士研究生助研津贴由各学院依据本院助研岗位管理办法,结合学科特点和学生实际参与科研情况自行组织发放。

三、发放方式

1.研究生助研津贴由导师承担的部分原则上通过导师负责项目中的劳务费列支。

2.研究生助研津贴由学校承担的部分由学校一次性发放。

3.2026级硕士研究生助研津贴由导师或学院视情况自行组织发放。

四、发放流程

1.学院上传数据: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填写本学期《温州大学研究生助研津贴汇总表》(需代发的在表中备注栏填写“需学校代发”),于11月3日前将汇总表发到997742489@qq.com。2026级硕士研究生不用填写。

需要申请学校代发的同学,请填好附件3,班长汇总后也在11月3日前发997742489@qq.com

2.研工部审核各学院提交的助研津贴汇总表后造册发放学校承担部分津贴。

3.各位导师于11月20日前完成本学期助研津贴导师部分的发放,由科研项目发放的,在财务系统中酬金性质选择“学生科研劳务”发放,方便后期审计核查。请导师注意助研津贴导师部分的发放方式,务必通过财务系统造册发放。

4.学生确认收款。学校承担部分的助研津贴发放后,各学院在线上完成助研津贴“学生收款确认”审核工作,确保助研津贴及时发放到位。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77-86599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