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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关于排查并整治寝室安全隐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15 浏览:

教育学院各班级、各寝室:

冬季来临,气温骤降,学生寝室安全隐患及作息管理问题进入凸显期。近期学校安全检查与辅导员走访中发现,部分寝室存在使用违规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等现象,同时夜不归宿、晚归迟归情况有所抬头,这些行为不仅威胁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也可能因夜间流动增加安全风险,严重影响校园秩序与学生身心健康。为切实保障学生安全,强化学风建设与寝室规范管理,学院决定开展寝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重点

本次重点排查以下安全隐患行为:

1.违规电器使用:电热毯、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烘鞋器、取暖器、电磁炉、紫砂锅、豆浆机、咖啡机、电炉、电火锅、微波炉、直板夹、卷发棒、电吹风等大功率发热电器(未在使用状态的电吹风不能连接电源);无3C认证的劣质充电宝、插线板;

2.用电不规范:私拉乱接电线、插座串联/过载(如一个插座连接多个大功率设备)、人离未断电;

3.其他隐患:易燃物品堆积、寝室吸烟、夜不归宿、晚归迟归等。

二、工作安排

(一)全面自查(即日起至12月19日

各班级、寝室需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寝室长牵头组织成员清理违规电器,班级安全委员汇总填写《寝室安全隐患自查表》(见附件),于12月19日(周五)前提交至带班辅导员处。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班委需带头自查,并协助辅导员督促本班寝室落实。

(二)集中排查(1222-26日)

学院将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学生寝室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组将通过“现场记录+拍照存证”方式登记安全隐患,对违规物品予以暂扣并登记备案。

三、奖惩措施

(一)表扬先进:对在排查整治中,对主动发现并上报寝室安全隐患且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寝室长,以及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含寝室长)、学生党员及积极分子,学院将给予通报表扬。

(二)严肃批评:对制造安全隐患的行为零容忍

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学生,学院将依据《温州大学学生宿舍管理条例》《温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严肃处理:

1.初次违规:暂扣违规电器,约谈学生本人及寝室长,责令书面检讨并在班级内作安全承诺,取消该寝室当学期“文明寝室”评选资格;

2.多次违规或拒不整改:给予院内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违规电器一律没收不予归还;

3.因违规行为引发安全事故(如火灾、漏电等),将依法依规予以处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工作要求

1.提高安全意识:全体学生须深刻认识冬季用电安全的极端重要性,严禁心存侥幸使用违规电器,自觉做到“人走电断”“不私拉电线”。

2.强化责任落实:寝室长是寝室安全第一责任人,需每日检查用电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提醒整改;班长、团支书等班委需包干联系2-3个寝室,定期走访提醒;学生党员要亮身份、作表率,主动监督身边同学。

3.畅通反馈渠道:鼓励全体学生对安全隐患“随手拍”并通过私信向带班辅导员反馈,学院将对提供有效线索的学生适当奖励。

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请全体同学积极配合排查整治,共同守护平安寝室、和谐校园!

附件:温州大学教育学院寝室安全隐患自查表

温州大学教育学院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