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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申报】关于教育学院2025年度“爱心温州·慈善助学”活动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9 浏览:

班级、各同学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爱心温州慈善助学”活动的通知》(温慈〔2025〕24号)文件(附件1)精神要求,为做好我市相对低收入家庭教育帮扶、慈善帮扶工作,温州市慈善总会、温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联合发起2025年“爱心温州·慈善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教育学院就读的相对低收入家庭学生(含大一新生)。

2.由各类社会机构、慈善组织和社会爱心人士确定为资助对象,开展各种形式助学活动的低收入家庭大学生,不列入2025年“爱心温州·慈善助学”活动分配名额。

二、资助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特困、低保、低边家庭;

2.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为当地同期低保标准的3倍,且财产状况符合条件的本地常住人口家庭

3.市区低收入新居民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居住地已取得居住证并居住一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其他证明材料齐全

4.经招生部门统一录取,在校各方面表现优秀且家庭条件符合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浙教财[2020]15号)相关规定的在温高校学生

三、申请程序

1.申请阶段:9月23日前,学生上传相关材料到学院资助邮箱wzujyzizhu@163.com,材料打包压缩后请以“班级+姓名+爱心温州”命名材料包括:《申请表》(附件3)、《汇总表》(附件4)、《申请人情况表》(附件2)(此表需提交身份证件(双面)、低保、低边证或乡镇(街道)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社保卡等大学新生需同时上交高考分数成绩单和录取通知书。如个别学生没有乡镇(街道、社区)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可用《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代替。评审时间紧张,材料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注意:如没有本人社保卡,可提供本人工行卡号,开户行信息要填写正确,不能简写,如“中国工商银行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支行”;如低保证上没有学生本人姓名,需补充乡镇(街道)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 学院审核和公示阶段: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学院官网脱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批

四、申请程序

申报人应当按照实际经济条件诚信申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2)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发展性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3)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4)有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资助名额与标准

我院名额2人,原则上本科1人,专科1人。

大学生学费和生活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以实际资助金额为准)

如有疑问,可联系资助服务部郑同学15757751521。



温州大学教育学院学工办    

教育学院团委·学生会资助服务部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