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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评奖】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省勤工助学之星推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9 浏览:

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浙江省《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勤工助学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和学校《关于组织开展温州大学2023年“勤工助学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教育学院2023年浙江省勤工助学之星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2022-2023学年参加校内各类勤工助学的本专科在校生;

2、需至少完整参加一学期的勤工助学,本学期未满一学期可按一学期计算。

二、推荐数量

学院推荐1名至学校,学校最终推荐不超过3名参加省里复评

三、基本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积极主动参与“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五)受到老师、同学一致认可,能够立起榜样标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四、推荐材料基本要求

(一)“勤工助学之星”主要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励志故事、岗位经历和心得感悟。

1.体裁不限,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可以图文并茂,文中配图需另外命名“温州大学+姓名+图片标题”并提供原图。

2.文档格式为Word,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正文为仿宋-GB2312三号字,行间距为单倍行距。

3.内容应生动展现学生不畏困难、自立自强、奋发向上、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

4.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二)“勤工助学之星”申报者需另附《附件1:温州大学2023年“勤工助学之星”汇总表(本专科生)》;

五、活动实施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附件1和附件2的填写,格式务必正确,信息务必真实准确。上诉所有材料请于4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院资助评奖邮箱wzujyzizhupj@163.com;

(二)学院组织推荐。学院邀请学工办、学工委等老师、专家进行评选后,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

(三)结果公示。相关结果在教育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工办:王老师,电话0577-86599689(本科);薛老师,电话:0577-86593923(专科)

资助部:阮同学,电话:1985804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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