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去年6月1日我校与洞头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基础教育创新行动计划合作协议以来,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双方就合作的具体项目、合作细节等方面问题进行了多次认真、细致的交流和对接,今天终于“修成正果”。2012年4月12日下午,温州大学·洞头县人民政府基础教育创新行动计划第一批项目合同在我校岩松堂展示厅正式签订。参加签约仪式的有,由郑元阳局长率领的洞头县教育局领导和部分合作学校领导、以胡来林院长为首的教师教育学院领导及第一批合作项目负责人,人文社科处蔡贻象处长专门到场表示祝贺。
签约仪式由教师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蔡联群主持。他简单回顾了一下在过去将近一年时间中双方为此所做的准备工作。
郑元阳局长代表洞头县教育局做了重要讲话。他说:今天的签约仪式标志着温州大学与洞头县人民政府基础教育创新行动计划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他说这是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合作。他还希望在合作项目推进中,各实验学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同志要严格按照合作项目的目标要求,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本着严谨高效的精神,精诚合作,确保各项合作计划如期推进,顺利完成,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目标。
胡来林院长在接下来的讲话中,对这一基础教育创新行动计划从最初策划到现在签约的一年多时间里双方所做出的巨大努力、所经历的各个环节表示感慨万分。他说,像这样由高校与地方政府牵头、由学院与教育局落实、经费全额下拨到项目负责人的的基础教育合作模式,在温大的历史上可能都是首次,显得意义非凡。他说这一合作模式在管理上也实现了很多创新。他还要求各项目负责人一定要认真负责,放远眼光、打开思路;也希望洞头方面提供相应的条件,使双方在合作中真正为洞头县的基础教育做点实事,让洞头老百姓的子女从中有所收获。
最后,郑局长代表洞头县教育局、胡院长代表温州大学分别在温州大学·洞头县人民政府基础教育创新行动计划第一批项目合同书上签了字。本次签订的合同中包括16个具体项目,总经费达75.5万元,项目期限一年半。合作内容涉及特色学校培育、课程与教学改革、教育信息化提升、教育科研水平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等五大领域。在第一批项目结题后,双方还将继续开展第二批、第三批项目的合作,以实现我校与洞头县人民政府签订的五年合作协议的承诺。同时,这一合作模式将来还可复制到其他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