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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 良法善治 法治学校 良规善管---教师教育学院党总支举行2014-2015学年第一次

发布日期:2014-11-14 浏览:

学习领会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为了引导我院师生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实质,切实把四中全会的精神贯彻到工作上来,根据校党委颁发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的精神, 学院党总支于11月12日举行理论(扩大)学习会,特邀校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方益权教授做《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解读》辅导讲座。参加本次学习的人员包括领导班子、各科室、系负责人、全体师生党员、教授、民主党派成员等,会议由嵇小怡副书记主持。

本次辅导讲座中,方益权教授运用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从法治中国案例的视野、路径的视野、阶段的视野、制度的视野、目标的视野、治校的视野出发,紧密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中“依法治国”这一核心内容,对“法治中国”的“良法善治”的美好愿景进行深入解读。

他先从10个案例着手,用通俗的语言向大家讲解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步,分析了我国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的法治模式。接着,他对比了政治推进型法治国家、民建演进型法治国家两种类型,分析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特点,从而得出中国想要达到法治国家须走“诸法合体”“德主刑辅”的融合之路。接着,方教授从阶段的视野,分析了当前我国依法治国建设所处的阶段。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了矛盾凸显期,法治能化解和消除改革发展积累的矛盾。他解读了依法治国十六字方针的变化,从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新十六字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了追求“良法善治”的新阶段。然后,方教授分析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依法治党与依法治国的关系,他指出法治是党和国家给予人民的最好远景,我党要建设有限政府,以法治精神明确政府权力的上限,要建设有为政府,以法治精神坚守政府提供社会公共产品的底线,建设有效政府,要以法治精神巩固创新惯性与改革成效。最后,他从治校的视野,提出我们应当奉行法律至上的观念,以“权利本位”代替“权力本位”,解决教育管理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依靠法律、依靠教育规章制度来理顺关系,规范行为,加强管理。

本次理论(扩大)学习会,方教授的授课内容丰富,论述精辟,观点新颖,讲解生动,参加学习的师生听得认真、议得热烈,兴致盎然,对于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实质有了更加深切地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