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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

关于签订《温州大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特色实践基地合同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5 浏览:

2015年温州大学温州大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特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共立项10项。名单见附件1。
请各课题负责人于2015年6月25日前,填写完成《温州大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特色实践基地合同书》(附件2),并以附件形式发邮件至147821352@qq.com,并在6月30日上午10::00到温州大学学院路校区行政楼410会议室集中签订合同并举行授牌仪式。
根据《温州大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特色实践基地项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有关经费管理之规定,将70%课题经费拨付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账号上。请课题负责人开具“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往来款票据”,于签订合同时将票据交给温州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继续教育科(温州大学学院路校区行政楼109室,电话:0577-88373049)林鹣鹣老师处。
往来款票据填写说明如下:
1.交款单位:温州大学。
2.内容:项目经费。
3.金额:请在票据金额栏填1.05万元。
4.在票据上加盖单位财务公章及银行账号,以便及时将课题经费打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账户。
5.开户银行、账号、户名务必填写清楚,并写上单位财务人员的手机号码全号,以便我校计财处与之联系相关事宜。
6.票据背面写上项目负责人姓名及手机号码。
附件1:名单及金额(25.5K)
附件2:合同书(57.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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