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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3 浏览:

各团支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入党”),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公平、公正、公开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不断向党组织输送优秀人才,提高学生团员素质,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现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教育学院2021-2022学年第学期团员“推优入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条件

推荐对象要求是政治立场坚定,学习勤奋,工作积极,表现突出,志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优秀团员。推荐的重点是我院学生中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能起良好带头作用的18、19、20、21级共青团员

(一)推荐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荐对象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且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的共青团员。无宗教信仰。

2.道德品行上先进。团结同学,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能起良好带头作用;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无处分记录;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

3.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成绩良好,上学年智育成绩在班级60%以内上学期无不及格课程

4.执行纪律上先进。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明显。

5.认真落实“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的要求。28至35周岁青年入党,一般应听取所在团组织意见

(二)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可优先推荐

1.在国际、国家、省级重要赛事或重要评选表彰中取得重大荣誉者;

2.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

3.在“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中表现优秀者。

(三)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对象

1.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

2.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

3.传播不正当或负能量言论的;

4.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5.长期不参加团组织活动、不执行团组织分配工作的。

二、推荐名额

名额分配力求团组织推荐与党组织发展工作协调起来,各团支部“推优”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团支部“推优入党”工作可以体现专业和年级的差异性,确保质量,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

1.21级推荐比例: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

2.20级推荐比例: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

2.19级推荐比例: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18%

3.18级推荐比例: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15%

4.其他学生组织推荐名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推荐时间和具体安排

(一)推荐时间:3月23日—4月1日

(二)推荐程序:

1.团支部应当召开团员大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推优评选会议(会议人数需达到团员人数3/4以上方有效),注意需采用线下会议。

2.由团支书积极组织,进行推优说明,介绍会议主题和推优条件,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入党申请人)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并客观的剖析自身存在的优缺点

3.公开唱票计票监票(由班长、团支书等班委协调)。

4.当场公布投票结果。

5.拍照或截图记录上报所属党支部。各团支部必须召开团员大会,尽可能邀请班主任、辅导员参会。【完备会议记录工作,见附件2】各团支部以及各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推选,严格依据有关细则执行,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永久取消其推荐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四、相关工作说明

1.当选者:按要求填写附件3《温州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审批表》纸质版(双面打印,手写)和电子版,电子版统一命名为班级+名字,并交给团支书。

2.团支书:按要求填写附件4《温州大学教育学院团支部推优汇总表》,并于2022年3月30日前将相关表格(即附件2、附件3、附件4一式一份)电子版交到对接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负责人处。

3.入党积极分子负责人:对纸质版材料整理核查,于3月30日前提交党支部,党支部将附件3《温州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审批表》交学院学工办盖章。

4.学生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本次推荐人选进行充分讨论,研究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填写附件5《温州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报学院党委备案。附件2-5,请于4月1日之前发送到发展部邮箱:jydffzb@163.com

5.“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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